本團隊報名參加本育秀盃創意獎競賽活動(以下稱本活動),已詳閱本活動之各項評審規則及其它相關規定,並同意下列事項:
1.本活動參加者(參賽及投票)將在確認參加時,紀錄其登入各項個人資料。主辦單位將自報名截止日後,做為活動訊息通知、文宣與得獎聯繫使用。
2.參賽人保證所填各項報名資料正確無誤,確實了解注意事項,並保證參賽作品為參賽人(團體)之原創設計且享有完整智慧財產權(知識產權),參賽作品若曾參賽國內外相關競賽請於作品企劃書中露出。
3.各參賽作品之著作權,歸屬於參賽者各別擁有,為宣導本活動及參賽作品所需,參賽人同意授權主辦單位於各種媒體、媒介上無償使用參賽作品(包括公開發表、公開展示、公開播放、影像及圖文宣導、攝影、重製、改作、編輯、印製、散布、出版、網頁製作、下載傳輸、廣告、廣播等),可將該權利授予第三方(集團之關係企業),參賽者同意主辦單位保留三年之傳播權利,在此三年期間,不得將作品之類似創意與設計轉讓他人。
4.主辦單位育秀教育基金會各關係企業,於兩年內對參賽作品的智慧財產權取得方式:A.主辦單位及各關系企業享有優先洽談購買之權利。B.參賽作品如欲於兩年內轉售智慧財產權或量產於第三者,請主動知會主辦單位。C.前述智慧財產權之購買含該參賽作品之所有相關權利(包含但不限人格權)。
5.參賽作品中如有引用他人著作、商標、影音,參賽人應取得該權利人之書面使用同意(授權),並應於參賽作品中註明出處,於決賽送交參賽作品時一併檢附前述同意(授權)書影本或附本予主辦單位,並保留正本供備查,參賽作品引用之任何著作、商標、影音所生之智慧財產權糾紛,均由參賽人負責,並賠償第三人因此所生之損害,自行承擔相關的法律責任。
6.參賽人保證參賽作品絕無侵害或抄襲他人智慧財產權(知識產權),參賽作品若侵害他人智慧財產權(知識產權)或有任何其它違法情事,主辦單位得取消參賽者之參賽及得獎資格,並追繳所有獎項、獎金及獎狀,參賽人應負責釐清糾紛,賠償主辦單位及第三人因此所生之損害,公告實情,並自行承擔相關法律責任,與主辦單位無關。
7.參賽人充分明瞭並同意主辦單位對於參賽作品一概不予退還,除決賽工業設計模型,其餘請自行備份及請保留程式碼或原始檔供備查。
8.參賽人同意主辦單位將參賽作品建置於主辦單位之資料庫,予以管理。
9.參賽作品需配合本活動之放映活動及宣傳,各團隊代表有義務參與主辦單位之相關活動,如頒獎典禮,未參與展示與頒獎者視同放棄獲獎資格。
10.本人同意參賽作品獲獎後,作為主辦單位非營利之公開放映時,不另支領發映版權費用。
11.各獎項之使用依稅務法相關規定予以扣繳。若得獎者非中華民國地區居住者(居住未滿183天),則均扣繳稅20%中獎機會稅。得獎者皆須依法繳交各項稅金給予主辦單位,方得領取獎項。
12.參賽人如有違反評審規則或其它本活動規定之情事,主辦單位有權取消其參賽或得獎資格。本同意書之解釋與適用,以及與本同意書有關的爭議,均應依照中華民國法律予以處理,並以台北地方法院為第一審管轄法院。
我同意以上會員條款